沈阳二手房过户指南

2024-04-06 16:22:38 买帖  | 投诉/举报
办理条件

一、沈阳继承二手房过户

二、沈阳房屋买卖二手房过户

三、离婚导致的二手房过户

四、沈阳赠与二手房过户

办理材料

一、沈阳继承二手房过户材料

1.登记申请书(原件);

2.申请人身份证明(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);

3.房屋所有权证(原件);

4.继承权公证书(原件)或接受遗赠公证书(原件)或人民法院、仲裁委员会出具的生效裁判文书(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);

5.完税证明(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);

二、沈阳房屋买卖二手房过户材料

1.登记申请书(原件);

2.申请人身份证明(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);

3.房屋所有权证(原件);

4.存量房买卖合同(原件);

5.卖方婚姻状况证明(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)(房屋登记簿、档案未记载共有情况的需提供);

6.完税证明(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);

注:买方为被拆迁户的提供拆迁协议(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);拍卖成交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(原件)(拍卖成交提供);

三、离婚导致的二手房过户材料

1.登记申请书(原件);

2.申请人身份证明(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);

3.房屋所有权证(原件);

4.解除婚姻关系证明(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):

①经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;

②经法院调解离婚的提供民事调解书;

③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。

5.完税证明(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);

6.其他必要材料。

四、沈阳赠与二手房过户材料

1.登记申请书(原件);

2.申请人身份证明(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);

3.房屋所有权证(原件);

4.赠与合同(原件);

5.赠与方婚姻状况证明(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)(房屋登记簿、档案未记载共有情况的需提供);

6.完税证明(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);

办理流程

1、申请

2、受理

3、审核

4、记载于登记簿

5、收费

6、发证

注:四个类型办理流程一致

办理地址

金厦广场三楼大厅及五区发证所、沈阳市浑南新区银卡东路6号(浑南综合办公楼)二楼、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 三和大厦五楼(于洪广场东侧)

联系电话:96776

时限及费用

收费标准:

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:80元/件;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。

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,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。

存量房转让手续费非住宅的按交易额的1%收取,住宅每平方6元

查档费:100元/证

受理公众办事时间:8个工作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