邢台市ETC办理指南

2024-03-11 16:45:00 买帖  | 投诉/举报
办理条件

1、准予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均可办理和使用ETC电子标签,摩托车除外

2、个别型号的车辆前风挡玻璃对微波信号有屏蔽作用,用户自行处理后亦可办理

3、银行卡账户信息要与车主信息一致

办理材料

记账卡

A 型记账卡(面向个人,单位)

单位用户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(组织机构代码证)、经办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

个人用户凭本人身份证、合作银行信用卡(中行和工行)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

B 型记账卡(面向单位)

单位用户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(组织机构代码证)、

经办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

储值卡(面向个人,单位)

单位用户

需凭单位有效证件、经办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、到 ETC 客服营业厅办理。

个人用户

申办记名式储值卡时需凭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

申办不记名储值卡时,用户不需登记用户资料、车辆等信息。

大客户记账卡

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单位公章、经办人身份证、申办车辆行驶证及申办车辆

联名卡

单位用户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(组织机构代码证)、

经办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

电子标签

个人用户车辆申办电子标签时,需凭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办理;

单位用户申办电子标签时,需凭单位有效证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办理。

办理流程

1、用户凭有相关材料到ETC客户服务网点办理ETC卡和OBU业务

2、ETC客户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

3、工作人员登记资料和服务

4、用户缴纳相关费用

5、用户领取ETC卡和OBU电子标签

6、用户带设备到指定地方工作人员安装设备

办理地址

邢台市建行邢台桥东支行

地点:邢台市南园路1号

电话:0319-3166651

上班时间: 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

周六至周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6:00

办理费用及时限

办理时限:当场办理

办理费用:

etc卡:30元/张

电子标签:36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