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身份证异地办理指南

2024-03-07 12:20:13 买帖  | 投诉/举报
办理条件

在本省登记常住户口,跨市或跨县(市)、区居住、工作、就学,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的人员,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、换领居民身份证。

需回原籍申办人员:

1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

2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

3、申请人相貌变化较大

4、短期出行人员,比如探亲、访友、旅游、就医、出差等拟在异地居住不满30日,

特殊情况异地补办、换领

未满16周岁及无行为能力人员,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。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异地补领、换领居民身份证,以及确需上门服务的,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、人口管理部门研究协调办理。

:异地办理的居民身份证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单位领取,并当场核验指纹,原则上不得代领。

办理材料

1、“本人有效证件”,指包括居民户口簿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、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、居住证、机动车驾驶证、工作证、学生证等。

2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异地申请换领的,凭原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;

3、居民身份证丢失异地申请补领的,凭申请人“有效证件”或单位合法证明申请办理。

办理流程

1、申请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受理申请、采集信息、收取工本费、发放证件、处理质量回馈等步骤;

2、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审核签发。

3、省公安厅建设了省级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平台,承担跨市办理业务。

办理地址

扬州市汊河派出所

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吉安路136号

0514-87840014

工作日9:00-17:00

邗江区公道派出所

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

0514-87391309

工作日9:00-17:00

邗江区邗上派出所

扬州市邗江区邗城路

0514-87895994

工作日9:00-17:00

办理费用及时限

1、申请后20个工作日,申请人凭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,有效期满换证的应同时交回旧证。

2、申请人在异地办理补领、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时按规定交纳证件工本费,工本费收取标准不变,换领每张20元,补领每张40元,不另收取其它任何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