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退伍军人安置指南

2024-03-13 17:29:50 买帖  | 投诉/举报
受理条件

本市入伍,服满现役经部队批准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(含复员士官、转业士官),按规定时限到入伍地民政局安置办报到登记

受理材料

本地安置

1、《行政介绍信》

2、《入伍通知书》

3、《户口簿》

4、《退伍证》或《士官退出现役证》

易地安置还需准备:

1、《结婚证》

2、配偶《户口簿》

3、身份证原件

受理流程

1、县、区安置部门在收到到退役士兵的档案后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,对符合接收条件的,报市安置部门审批;对不符合接收条件的,告知退役士兵,并将其档案退回原部队。

2、符合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,按申办手续的要求,到县、区安置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

3、退役士兵凭市、县、区安置部门出具的入户介绍信,到指定的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落户手续。

4、其他有关安置事宜由县、区安置部门通知当事人。

安置科地址